莆教[2008]语2号
关于2008年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市直各学校:
为了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资格条例》,近几年来,已对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高度重视下,我市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培训测试于2004年已基本结束,为了落实我市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教师聘任教师职务应持有国家规定的二级乙等以上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制度,满足部分教师的测试要求和迎接二类城市的检查评估,现就我市2008年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测试对象
1、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因各种原因未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
2、已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未达到80分(二级乙等以下)和要求申报二级甲等(87分以上)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3、要求参加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的社会人员和公务员等各行各业人员。
4、各级各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1、市直各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于2008月7月31日前到仙游师范语委办报名缴费。
2、各县区以中心小学、中学为单位,于7月17日至27日统一到所在县区教育局语委办集体报名,县区汇总后于7月31日前将报名花名册及软盘送仙游师范语委办缴费报名。
3、社会人员和公务员等各行各业人员须凭身份证于2008年7月17日至7月27日到仙游师范语委办或市教育局语委办报名缴费(缴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报名地点设在市机关1号楼439室 电话2684691)。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各县区报名时应按测试对象分类要求,认真审核、严格分类造册并盖单位公章,以示负责。
2、补测对象报名时须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验证后原件带回,复印件上交。
3、培训采取自愿原则,收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4、培训时间、地点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县区、各单位认真负责,及时将文件要求通知到学校和参加对象。
附: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花名册
二00八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 普通话 培训工作 通知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7月14日印发
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花名册
2008年 月 日
单 位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报考类别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